首页 财经要闻正文

“揭秘:数知科技董事长张某涉1.24亿内幕交易,证监会处罚3000万罚款”

admin 财经要闻 2024-04-20 18:30:14 54 0

和讯为您带来近期券商看点,供您参考:

看点一张某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通过大宗交易降价的方式,吸引受让方承接股票,以促成交易。证监会认为,大宗交易属于股票交易方式之一,在大宗交易中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构成违法。

看点二该案的特殊之处不仅仅在于交易方式,还有处罚结果。一般内幕交易是没一罚三,该案是没一罚六。张某被没收违法所得约500万元,并处以约3000万元罚款。

看点三数知科技因收购BBHI形成商誉金额56.28亿元。2020年一季度开始,受BBHI业绩下滑影响,数知科技的经营情况开始变差。

看点四2020年12月23日,数知科技发布公告称四家全资子公司2020年经营状况持续恶化,预计2020年度将计提商誉减值约56亿元至61亿元。证监会认为,数知科技巨额计提商誉减值导致公司巨额亏损事项属于《证券法》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的“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”的重大事件,在公开前属于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。

看点五张某作为数知科技董事长、法定代表人,系本案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,并且其积极组织推动实施商誉减值相关事宜,知悉内幕信息。

看点六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张某通过股价打折方式,大宗交易卖出“数知科技”1970万股,成交金额1.24亿元,违法所得为502.7万元。

看点七张某主要提出如下申辩意见:其股份减持是在券商质押还款及归还上市公司占款压力下被动进行,减持股份所得资金也确实用于上述还款,具有正当理由,可以构成内幕交易违法阻却事由。其次,本次股份减持行为不符合内幕交易的典型特征,不具有异常性。再次,本案交易方式为大宗交易,并非二级市场竞价交易,与典型的内幕交易存在实质性区别,不应认定为内幕交易。最后,本次量罚明显畸重,不符合过罚相当原则和行政处罚目的。

看点八经复核,证监会对当事人上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,理由如下:张某提出的抗辩理由不构成违法阻却事由。张某所谓“减持行为是在券商质押还款及归还上市公司占款压力下被动进行,减持所得资金也确实用于上述还款”的说法,系其关于内幕交易动机的辩解,不属于“正当理由”。张某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卖出股票,利用该内幕信息获取了额外收益,侵害了其他投资者利益,相关行为构成内幕交易。

看点九张某系内幕信息知情人从事内幕交易,其涉案交易行为也存在明显异常。张某主观上利用内幕信息获利意图明显。张某控制的“张某”“上海诺牧”账户卖出“数知科技”的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形成过程高度匹配。张某以“打折”方式吸引受让方承接股票,以促成交易,其减持的迫切程度高,相关交易行为存在明显异常。

看点十最后,本案量罚适当。张某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从事内幕交易,交易金额高达1.24亿元,情节恶劣。证监会决定:对张某没收违法所得502.7万元,并处以3016.18万元的罚款。

和讯自选股写手风险提示:以上内容仅作为作者或者嘉宾的观点,不代表和讯的任何立场,不构成与和讯相关的任何投资建议。在作出任何投资决定前,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考虑投资产品相关的风险因素,并于需要时咨询专业投资顾问意见。和讯竭力但不能证实上述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原创性,对此和讯不做任何保证和承诺。

版权声明
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
本文链接:http://yifeng.site/post/6578.html

发表评论

评论列表(0人评论 , 54人围观)
☹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